学术不端文献查重检测系统 多语种 图文 高校 期刊 职称 查重 抄袭检测系统
四、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可采取暂停、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和学术奖励资格等处理措施。 查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学术不端问题的解决,建立更加完备的法律制度是前提,也是较为容易实现的目标。 但教学科研人员、学术共同体乃至社会各界真正建立起对学术道德的信仰,才是问题的根本。 学术研究的底线是学术道德,学术研究的红线是法律规范。
1 我国学术不端问题的现状 1.1 学术不端问题易发多发 (1)从学术不端行为曝光的时间看.从1997 到2017年,几乎每年都有学术不端案例被媒体曝 光.实际上,在国内被曝光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很 难用数据来确切说明学术不端行为的范围和 程度[2]. (2)从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单位看.64起学术不 端案例,发生在46所高校和1所科研单位.高校 中,既有985、211名校,也有不太知名的普通高校.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受理社会组织、个人对本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岗位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学术诚信和不端行为举报相关事宜的咨询、受理、调查等工作。 第十三条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受理机构认为举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举报人。 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